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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尚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聚丙烯酸树脂、1500t/a(甲基)丙烯酸长碳链酯系列产品、1500t/a织物整理剂、1000t/aHAA固化剂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聚丙烯酸树脂、1500t/a(甲基)丙烯酸长碳链酯系列产品、1500t/a织物整理剂、1000t/a HAA固化剂产品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尚辰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龙板山化工集中区),企业现有厂区内。 行业类别:C2641涂料制造 建设内容:浙江尚辰化工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利用现有的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的工业用地进行技改生产,不新增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35亩,总建筑面积为16770.9m2,依托厂内现有建构筑物(甲类车间二),购置反应釜、冷凝器等设备。项目建成后能达到年产2000吨聚丙烯酸树脂、1500t/a(甲基)丙烯酸长碳链酯系列产品、1500t/a织物整理剂、1000t/a HAA固化剂产品的生产能力。 二、工程组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见表41,项目产品方案见表42。
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项目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保护对象,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厂区附近的村庄,包括龙口村、龙祥村、东姑村、古亭村、东亭村、社后村。 (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附近的水体濂溪,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 (2)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地附近地下水,保护级别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 (3)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级别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 (4)声环境:保护目标为厂界周围200m范围内的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5)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拟建地及附近的生态环境,目前拟建区域没有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保护对象。 (6)土壤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拟建地及附近土壤环境,保护级别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筛选值标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工艺废水Wc1、废气喷淋废水Wc2、车间地面冲洗废水Wc3、设备清洗废水Wc4、纯水制备浓水Wc5、生活污水Wc6和初期雨水Wc7等七部分废水,项目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循环系统全部回用,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Wc5主要污染物为无机盐,水质较为清洁,回用于车间地面冲洗、废气喷淋、锅炉除尘、间接循环冷却水及消防水池等补充用水和绿化用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工艺废水、废气喷淋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等五部分废水均进入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纳管标准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的间接排放标准(其中常规因子参照执行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标准,即COD≤400mg/L,SS≤250mg/L,氨氮≤35mg/L)。 从地下水预测分析可知:CODMn浓度中心在水流方向逐渐向下游移动,中心浓度逐渐降低,泄漏100d后,污染羽中心浓度为361.5315mg/L,至泄漏1000d后,污染羽中心浓度为36.1532mg/L。由上述预测和分析表明,虽然污染范围小,但污染时间长(几十年,甚至有几百年),本项目污染物泄漏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大,地下水一旦遭受污染,自静能力较差,污染具有长期性,因此建议建设单位首先确保厂区内做好防渗、防腐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营,加强管理,确保不发生泄漏。如在发生意外泄漏的情形下,要在泄漏初期及时控制污染物向下游进行运移扩散,综合采取水动力控制、抽采或阻隔等方法,在污染物进一步迁移扩散前将其控制、处理,避免对下游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避免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造成地下水污染。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最大占标率为:28.15% (甲类车间二有组织排放的二甲苯),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89m(甲类车间二有组织排放的二甲苯),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当D10%小于2.5km时,评价范围边长取5km。 根据章节4.4.3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章节5.3.1和章节5.3.3的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区域规划环评结论,叠加现状浓度、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企业提供的平面布置图可知,企业污水处理站、水池水泵、锅炉房等均设置在厂区的西侧,因此项目投产后,仅西厂界昼夜间噪声超标,其他厂界昼夜间噪声均达标。因此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促使厂界噪声达标。 (5)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中,职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普通物品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可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物化污泥、滤渣、废过滤网、纯水制备废过滤膜、蒸馏残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下表。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浙江尚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聚丙烯酸树脂、1500t/a(甲基)丙烯酸长碳链酯系列产品、1500t/a织物整理剂、1000t/a HAA固化剂产品项目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龙板山化工集中区),项目符合遂昌县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征求意见的内容(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网网站上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八、联系方式(1)建设单位:浙江尚辰化工有限公司,联系人:程工,电话:17369786468,地址: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龙板山化工集中区)。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工;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室。
浙江尚辰化工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