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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昊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t/d不锈钢酸洗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遂昌昊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03-2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遂昌昊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t/d不锈钢酸洗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遂昌昊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t/d不锈钢酸洗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遂昌昊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洋浩毛田区块、大桥区块、龙板山区块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主要购进“MED+双效蒸发器”2套,分为位于毛田昊昌地块和大桥永上地块,并在昊昌地块设置一套浓缩液处理系统,对昊昌、康鑫和永上三家公司的不锈钢酸洗废水进行资源化综合处理,同时对龙板山俊企地块现有蒸发系统进行优化调整,降低其能耗,将硝酸钙浓缩液运至昊昌地块进行资源化利用。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俊企地块50t/d,昊昌地块300t/d,永上地块150t/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俊企地块、毛田昊昌地块、大桥永上地块,项目的重点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表2、表3

1俊企周边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离边界距离(m

X

Y

水环境要素

濂溪

-802

-1220

Ⅲ类水体

/

Ⅲ类

西南面

1460

空气环境要素

祥川村

935

2010

居民点

562户,约1353

二类

东北面

2217

下马村

1393

742

居民点

682户,约1647

二类

东北面

1578

四十萝

1968

259

居民点

25户,约75

二类

东北面

1985

村前村

793

0

居民点

343户,约836

二类

东面

793

黄井岗

1635

0

居民点

16户,约56

二类

东面

1635

樟树塔

826

-696

居民点

97户,约223

二类

东南面

1080

下岩

1607

-1141

居民点

36户,约162

二类

东南面

1971

沙坝村

1913

-1174

居民点

19户,约60

二类

东南面

2260

外岱村

2062

-1019

居民点

107户,约260

二类

东南面

2300

东姑村

465

-1041

居民点

520户,约1821

二类

东南面

1140

云峰佳苑

0

-1008

居民点

300户,约900

二类

南面

1008

东亭村

0

-1174

居民点

169户,约383

二类

南面

1174

社后村

-324

-1791

居民点

538户,约1882

二类

西南面

1820

后葛村

-389

-564

居民点

182户,约446

二类

西南面

685

古亭村

-1170

-782

居民点

171户,约600

二类

西南面

1407

下寮村

-1522

-948

居民点

75户,约226

二类

西南面

1793

上寮村

-2060

-353

居民点

33户,约116

二类

西南面

2090

龙口村

-1807

722

居民点

318户,约1113

二类

西北面

1946

寺后

-2046

1044

居民点

152户,约532

二类

西北面

2297

后潘村

-1290

744

居民点

192户,约672

二类

西北面

1489

苏山

-1587

1676

居民点

15户,约43

二类

西北面

2308

洋内

-1142

1843

居民点

123户,约431

二类

西北面

2168

内洋倪

-1124

2143

居民点

22户,约77

二类

西北面

2420

外垵村

-674

1201

居民点

20户,约70

二类

西北面

1377

大务村

0

1520

居民点

157户,约550

二类

北面

1520

土壤环境要素

200m区域范围内非居住用地

 

 

2昊昌周边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离边界距离(m

X

Y

水环境要素

濂溪

-207

0

Ⅲ类水体

/

Ⅲ类

西面

207

空气环境要素

社后村

1650

1649

居民点

538户,约1882

二类

东北面

2333

寅头

1264

1220

居民点

105户,约323

二类

东北面

1757

章州小区

1481

1135

居民点

60户,约200

二类

东北面

1866

康宁小区

1084

1054

居民点

72户,约250

二类

东北面

1512

亭前小区

970

828

居民点

131户,约400

二类

东北面

1275

湖边村

833

872

居民点

208户,约657

二类

东北面

1206

银都村

543

0

居民点

50户,约150

二类

东面

543

麻车凹

1078

-123

居民点

54户,约162

二类

东南面

1085

毛田畈

929

-716

居民点

80户,约265

二类

东南面

1173

长濂村

-425

-1642

居民点

434户,约1095

二类

西南面

1696

庄山村

-2060

-2181

居民点

330户,约932

二类

西南面

3000

东丈村

-2115

-1188

居民点

57户,约198

二类

西南面

2426

前水

-301

1352

居民点

10户,约27

二类

西北面

1385

洋浩村

0

895

居民点

100户,约313

二类

北面

895

土壤环境要素

200m区域范围内非居住用地

 

 

3永上周边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及名称

坐标/m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方位

离边界距离(m

X

Y

水环境要素

平昌源

5

0

Ⅲ类水体

/

Ⅲ类

东面

5

空气环境要素

下苍畈

351

1694

居民点

32户,约95


东北面

1730

苍畈

470

1913

居民点

107户,约320


东北面

1970

余家村

0

533

居民点

604户,约1876

二类

东面

533

大桥村

0

846

居民点

二类

东面

846

潘石村

-315

-587

居民点

二类

西南面

666

仓角坞

0

-1102

居民点

二类

东南面

1102

鸭埠

0

-2134

居民点

34户,约119

二类

南面

2134

东丈村

977

-1877

居民点

57户,约198

二类

东南面

2116

金岸村

-339

-1895

居民点

313户,约1120

二类

西南面

1925

遂昌县金岸小学

-862

-2086

学校

870

二类

西南面

2257

金溪村

-1414

-1986

居民点

1206

二类

西南面

2438

下杭村

-1254

-1334

居民点

300

二类

西南面

1831

黄庄村

-2053

-635

居民点

284户,约767

二类

西南面

2149

上江村1

-1880

-1320

居民点

1534

二类

西南面

2297

上江村2

-2106

0

居民点

二类

西面

2106

川坞

-568

413

居民点

70

二类

西北面

702

塬坪

-181

1251

居民点

280

二类

西北面

1264

内葛坪

-811

1790

居民点

350

二类

西北面

1965

土壤环境要素

200m区域范围内非居住用地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环境质量现状结论

根据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项目区域内水环境符合区域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拟建工程评价区内现状环境空气中常规因子均不超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评价区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各类标准,声环境质量优良。表明项目所在地水、气、声环境质量现状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

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废水处理站排放水。项目采用蒸发工艺处理经物化段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废水处理站废水排放水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修改单(GB13456-2012)的间接排放限值后纳入园区管网。俊企地块和昊昌地块的废水纳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外排濂溪;永上地块的废水纳入遂昌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松阴溪,遂昌县污水处理厂出水CODNH3-NTNTP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废水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内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

3)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废气经本环评提出的措施落实后,酸雾和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通过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新增污染物点源占标率1%Pmax10%,评价等级为二级,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4)声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投产后,项目各噪声源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项目正常营运情况下,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5)固废环境影响结论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3)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4


4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别

名称

环保措施

治理效果

投资估算(万元)

1

废水

生产废水

1)禁止生活污水进入废水集中处理站,进水水质监控设施;

2)生产废水经蒸发系统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

3)蒸发后浓缩液采用干燥分解工艺制取硝酸;

4)认真做好处理站的人员培训,加强教育,提高责任心;

5)生产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与生态环境局联网,污水处理设施架空,管道明沟明管。

达到《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及其修改单的表2间接排放限值

1245

2

地下水

地下水

1)处理站构筑物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防渗要求。

2)定期对污水管道进行检查,确保管道正常运作;

3)需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

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50

3

废气

酸雾

硝酸吸收塔尾部与尾气吸收塔相连,全过程密闭。无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经尾气吸收塔处理后再经SCR脱硝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 。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

150

锅炉废气

低氮燃烧+水浴除尘处理,专用烟道+不低于8m高度排放。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

30

干燥粉尘

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0

4

噪声

设备噪声

1)合理布局,重视总平布置。

2)在设备选型方面,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可以考虑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3)对于高噪声设备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如在固体零部件接触面上,增加弹性材料,减少固体声传递;设备基础防震、基底加厚、设备安装仂口减振垫等,有利于减少噪声的产生;在振动较大的设备四周开挖防振沟,内填松软物质(如木屑等),减少振动的传递;安装隔声噪以减轻噪声的排放等;

4)注意设备的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减轻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10

5

危险废物

危化品包装材料

1)依托昊昌公司的危险暂存间储存,遵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23)设置

2)在运输中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有关的规定和要求

3)应送往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统一的处理,危废转移处置的应遵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0

6

环境风险

/

1)储罐和危废暂存间设置危险标志,配备与储存的化学品相适合的灭火装置或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沙袋等;

2)储罐设置围堰,并根据要求做好防腐防渗;

3)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制度,并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和安全卫生培训;

4)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满足风险防范要求,对大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10

7

环保管理

/

1)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设立环境管理科;

2)做好废水、废气处理和固废处置的有关记录和管理工作。

/

5

合计

1500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遂昌昊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00t/d不锈钢酸洗废水资源化再利用项目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洋浩毛田区块、大桥区块、龙板山区块。项目符合遂昌县“三线一单”控制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①在浙江政务网网站上公示。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

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遂昌昊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傅先生,电话:15988067558,地址: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洋浩毛田区块。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女士;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室。

 

 

 

遂昌昊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