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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瑞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5万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 (2)建设单位:丽水瑞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P(2022)73号地块,地块中心经纬度为28.394255N,119.221369E。 (5)行业类别: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6)环评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9——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398——半导体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 (7)建设规模:建设单位计划总投资105000万元,在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购置工业用地103455m2(155亩),新建生产车间、仓库、罐区等建构筑物,总建筑面积171273m2。项目购置破碎生产线、反应釜、压滤机等生产装置,形成年综合利用5万吨动力锂电池及年产4万吨锂电池专用材料的生产能力。 (8)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项目拟新增劳动定员200人,其中管理人员采用一班8h工作制;生产车间按四班三运转制工作;年生产时间为300天。 (9)建设周期:项目计划于2023年7月开工,2024年12月建成投产。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拟建地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 1项目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废水产生源主要来自于萃取废水Wc1、提锂洗涤废水Wc2、陈化废水Wc3、废气喷淋废水Wc4、设备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Wc5、纯水制备废水Wc6、循环冷却外排水Wc7、生活污水Wc8和初期雨水Wc9等九部分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萃取废水、提锂洗涤废水、陈化废水等废水含有少量镍、钴、锰等重金属,收集后进行“调pH+精密过滤”处理,回收其中的重金属,再汇同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循环冷却外排水、初期雨水等废水进入“调节+混凝沉淀+精密过滤”处理,处理达标后的部分废水回用于生产或冷却塔补充用水(约411.395t/d),剩余部分废水排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纳管标准执行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要求。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采用管道输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正常工况下,由于车间及厂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项目各类生产废水采用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罐区、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应急池等区域均采取防渗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露污染地下水的情况。根据预测,事故状态下,项目在及时发现污染并采取措施后,污染物总量不大,其污染范围不大,污染可控。因此,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则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①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各污染物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氨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相应排放限值标准。 ②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项目最大占标率为:57.61%(罐区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956m(2#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的钴及其化合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项目大气环评等级为一级,需进行进一步预测。 ③根据章节4.4.4评价,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章节5.4.1和章节5.4.3的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源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根据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结论,主要污染物的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则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④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根据预测结果,叠加现状浓度后,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氟化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氨的小时平均浓度、日平均浓度和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 ⑤根据预测结果,项目非正常工况下,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污染物钴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的小时平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区域最大落地浓度钴及其化合物、氟化物、氯化氢的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项目非正常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因此,企业须采取防治措施,杜绝非正常工况的发生。 综上所述,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投产后,企业各侧厂界和敏感目标处的昼间夜间噪声均达标。但企业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安排好生产时间,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保证厂界噪声达标。主要措施如下: ①对车间主要噪声设备增加隔振垫,并尽量设置于生产车间中央位置,平时生产中加强对其维修保养工作,注意对其主要转动摩擦部位加添润滑油。 ②厂界四周设高于2m的实体围墙,车间墙体进一步加固,生产车间内壁、天花板应铺设一定数量的吸声板。 ③对于水泵、风机等一类机体辐射噪声较大的声源,可以采用隔声罩来降低它的噪声。根据实际需要,可选择全封闭式隔声罩或局部封闭式隔声罩。 (4)固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中,职工生活垃圾、普通物质废包装材料、钙镁渣、锌铝渣、铁铝钒渣属于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可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普通物质废包装材料、钙镁渣、锌铝渣、铁铝钒渣可出售给其他厂家综合利用。一般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项目产生的危化品废包装材料、酸不溶渣、除铁渣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进行管理、贮存和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分类贮存,待到一定量后办理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后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5)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各类生产废水分类收集采用管道输送至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遂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正常工况下,由于车间及厂区地面均由水泥硬化,项目各类生产废水采用管道收集后输送至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罐区、危化品仓库、危废仓库、应急池等区域均采取了防渗措施,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废水泄露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情况。根据预测,项目投产运营后30年内镍、钴在评价区域土壤中的累积量(叠加背景值后)均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范围内。 只要企业做好废气的收集及处理工作,本项目对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非正常工况,废气沉降对周边土壤环境有一定影响,企业需采取措施避免非正常工况发生。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详见表2。 表 2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汇总一览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丽水瑞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项目符合遂昌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经采取措施后,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建设完成后总量指标能够平衡替代;项目完成后能够维持当地的环境质量保持现有的功能类别;公众参与符合程序和规范要求,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建设单位在切实落实本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对策,充分保证环保投资和确保环保设施充分运营的前提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1)公示形式: ①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发布公示。 ②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发布公示。 (2)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3)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4)征求意见的期限及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众若需查阅环评报告全文或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丽水瑞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严先生;电话:18868680608;地址:浙江遂昌经济开发区龙板山区块。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杭州坤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曹小姐;电话:0571-85092063;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161号野风现代中心南楼2201。
丽水瑞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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